根據報載,台南近日出現一名比「蘇大媽」還厲害的男子,利用勞基法已刪除試用期條文的漏洞,專挑小型店家下手。男子每次工作不到1天,便以雇主未依法資遣為由向勞工局檢舉,進入勞資調解程序,逼迫店家付出和解金才能息事寧人撤銷檢舉。據了解,這名男子幾乎「每告必勝」,成了勞資調解會上的「熟面孔」。

提醒各位闆闆們,雖然勞基法已刪除試用期,但雇主要求面試者試做即視同入職,一樣要依法為試做員工加保健勞保。若要解僱員工,則需依照相關法律規範,辦理資遣及通報程序,否則如果被申訴或檢舉,後續會有麻煩上身

#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

#勞基法

#解僱資遣

 

上工1天故意表現差 男檢舉「未資遣」索和解金‪@newsebc

https://youtu.be/Nal9heL-wns

 

獨家》台南男版「蘇大媽」 小店家頻遭勒索式求職

https://news.ltn.com.tw/news/life/breakingnews/5095015

 

本文作者:林素鳳藥師兼法律學碩士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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